首例海洋傾廢公益訴訟!賠907萬并公開道歉
由海口市檢察院起訴的海南中匯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匯公司)、陳鍶、海口瀏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瀏源公司)非法傾倒建筑垃圾污染海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一案,在一審法院海口海事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經過激烈的庭審辯論,由4名人民陪審員和3名審判員組成的大合議庭當庭宣判,全部支持檢察機關的訴訟請求,判決包括船主在內的三被告共同賠償海洋生態環境損失等各項費用計907.564萬元,并公開賠禮道歉。
2018年10月起,不斷有市民通過12345熱線舉報在海口市美蘭區海甸島某海域存在船舶非法傾倒垃圾污染海洋環境情況。秀英區檢察院永興海洋檢察室獲悉此線索后,經過多日蹲點,用無人機拍攝到3艘船舶在一臨時碼頭裝運建筑垃圾,駛出約1公里就將全部垃圾傾倒進海里的高清視頻并上報。海口市檢察院通過實地勘察、外地調查,走訪多家行政執法部門,委托生態環境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對生態環境損害進行評估鑒定查明案件事實如下:
2018年,瀏源公司承包了某別墅區工地的土石方開挖工程,并把一部分建筑垃圾的運輸工作分包給中匯公司。中匯公司未取得海洋傾廢證,欺騙海洋局將建筑垃圾運至湛江某經濟社租用地,但實際直接用船舶將建筑垃圾傾倒入海。
陳鍶實際負責中匯公司土石方運輸項目,不僅指使船舶傾廢,還將其個人所有的船舶用于傾廢。發包人瀏源公司承諾決不向海洋傾廢,但在應知中匯公司及陳鍶向海洋非法傾倒建筑垃圾情況下,不僅放棄監管,還通過組織車輛同步運輸等方式配合實施海上傾廢。檢察機關認為三被告構成共同侵權,依法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中匯公司向海洋局申報僅傾廢1.5萬方,但檢察機關通過調查,根據車船裝裁量、運輸單據、工程款流水賬等方面綜合查證,查明其傾廢總量達6.9萬方。華南所出具的鑒定評估意見認為,傾倒入海的建筑垃圾中含有鎘、汞、鎳、鉛、砷、銅等有害有毒物質,其進入海洋生物鏈,破壞海洋生態環境和資源,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量化計860.064萬元。案發后,雖然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對三被告給予10~20萬元不等行政處罰,但不能代替三被告依法應承擔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民事責任。海口市檢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訴請院判令三被告連帶賠償海洋生態環境損失等各項費用計907.564萬元,并在全國發行的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此案是最高人民檢察院部署開展“守護海洋”公益訴訟專項行動以來,海南省檢察機關辦理的首例海洋傾廢案件,在案件辦理中,檢察機關通過12345熱線發現線索,通過無人機固定證據,通過行政公益訴訟督促行政機關履行職責,通過民事公益訴訟讓傾廢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體現了檢察監督“組合化”“一體化”機制綜合運用的良好效果。另外,不僅讓直接侵權人中匯公司及陳鍶承擔責任,而且發包人瀏源公司也承擔責任。同時,檢察機關通過細致深入的調查,查明了傾廢的數量及損害賠償數額,確保責任人得到應有的法律懲罰,充分有效地維護了海洋生態公共利益。
責任編輯:張丹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