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發紅包好辦事”的微腐敗要嚴懲不貸
2019-07-22 15:52:43
前不久,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一些辦事群眾在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時,屢屢遭遇工作人員季某各種理由的刁難。沒過幾天,臨川區紀委監委信訪室接到群眾舉報,信中反映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上頓渡分局一名工作人員在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時要求服務對象發微信紅包的情況。對此,區紀委監委迅速成立調查組展開初步核查。
作為工作人員,在為群眾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時,要求前來辦證的服務對象加其為微信好友,打著方便跟蹤服務的幌子,實則是為了方便收受服務對象的紅包。經查,從2018年8月起,這名工作人員共收受服務對象紅包26次9232元。即便是十八大前,政府辦事機構門難進臉難看都不受待見,對辦事人員“靠山吃山”“雁過拔毛”的行為都會嚴懲不貸。時至今日還有人不收手?況且,這似乎是索賄吧,九千元也不是個小數目啊。
權力有大有小,但是借用權力去謀私的腐敗,無論大小都要嚴打。在全民反腐的今天,有些黨員干部還抱著僥幸心理,頂風作案,這種干部,假公濟私,公然向老百姓要好處,他以為腐敗就是要貪污收受巨額贓款嗎?“發紅包好辦事”這種微腐敗更讓老百姓心寒,當官不為民辦事,不作為,亂作為,一定會付出代價。
“微腐敗”發生在群眾身邊,蠶食群眾利益,影響著群眾對反腐的認同和獲得感。同“大腐敗”相比,基層腐敗雖“微”,但根本上還是由于部分黨員干部放松了對自我的要求。“千里之堤,潰于蟻穴”,我們唯有見微知著,防微杜漸,營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政治生態,才能筑起拒腐防變的萬里長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