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何時休?上海一小區“天降煙頭”點燃樓下陽臺被褥
圖為發生火情的居民家中
【高空拋物何時休】一根從樓上拋下的煙頭,引燃了樓下陽臺上的被褥,導致了一場火情。幸虧物業和消防人員及時趕到,才避免了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昨天,閔行一小區發生了這樣一起火情,讓居民心有余悸。東方網記者獲悉,今年以來,閔行消防救援支隊已經接報處理了5、6起類似的火情,幾乎每個月都有發生。
“天降煙頭”引燃樓下陽臺被褥造成火情
昨天上午10時左右,閔行區品雅苑57號樓一居民家陽臺晾曬的被褥被樓上高空拋下的煙頭點燃,引發火情。物業巡邏安保和管家接報后,及時趕到現場撲滅。因搶救及時,現場未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經濟損失。消防救援人員趕到現場時,明火已經被撲滅,起火的被褥被燒掉了一個角。
記者從消防救援人員處獲悉,這棟居民樓總共有28層,發生火情的是5樓居民家,物業人員曾排查監控想要找出亂扔煙頭者,但未能找到。事發后,消防人員和物業組織力量,挨家挨戶宣傳高空拋物危害性,向居民發放“杜絕高空拋物”倡議書。
物業管理人員表示,幸虧這起火情搶救及時,未造成較大損失,如果晚一點發現,可能會導致嚴重的火災事故,后果不堪設想。
今年以來發生多起類似火情始作俑者難尋
此類事件并不是偶發,實際上,消防救援人員經常會接到類似火警。
東方網記者了解到,今年以來,上海曾發生過多起類似火情,僅閔行消防救援支隊就曾接報過5、6起,幾乎每個月都有發生。尤其是一些帶天井的老房子,天井中常常堆放著雜物,一旦遇上“天降煙頭”,很容易引燃成災。
今年3月,閔行區景雅苑9樓的居民鄭先生家發生火災,火勢從陽臺蔓延至室內,客廳、臥室均被波及,造成近10萬元損失。事發后,閔行區消防救援支隊出具的火災原因調查認定書顯示,“該起火災起火部位為陽臺上晾曬的衣物,火災面積約20平方米,起火原因可以排除雷擊、電器線路等原因,不排除外來火種引發火災的可能”。
據媒體報道,對于陽臺上晾曬的被褥為何突然起火,鄭先生懷疑是樓上的居民亂扔煙蒂導致的。據鄭先生所言,其居住的居民樓上總有人往下扔煙頭,此前晾曬在陽臺的衣服被褥等,有時也會被燒出破洞,明顯能看出是煙頭引燃所致。
盡管線索如此明顯,但受限于小區內沒有可以拍到高層住戶的監控探頭,亂扔煙頭者未能尋到。
律師:高空拋物致損失,可向所有可能拋物者索賠
被“天降煙頭”引燃家中物品,甚至引發較大火情。在難以查明的情況下,居民的損失該由誰來承擔呢?
對此,北京市惠誠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張潤杰律師認為:居民損失可以要求有可能拋物的建筑物的使用者承擔,也就是著火居民所在樓層以上的所有住戶,除非該使用者有充分證據證明其沒有高空拋物可能。
張潤杰律師認為,高空拋物導致的財產及人身損害案例在上海屢見不鮮,而高空拋物往往難以查明實際侵權人導致被侵權人追責困難。實際上我國《侵權責任法》對這一情形有著明確規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需要注意的是,盡管本規定必然在實際中導致事實上無過錯的居民承擔了本不應承擔責任,但本條規定的“補償”并非侵權損害的過錯賠償性質,而是立法者考慮到高空拋物侵權案件大概率難以查明實際侵權人這一特征,使用高度蓋然性原則,要求有侵害可能的主體共同分擔被侵權人的損失用以保護被侵權人的權益,是科學性、公平性原則在立法中的體現。
討論:監控抓拍拋物行為是否侵犯隱私?
如何更好地約束高空拋物行為呢?業內人士認為,要杜絕高空拋物行為,離不開物防、技防和教育相結合,必要時,可以嘗試利用監控探頭抓拍拋物行為,形成震懾。
但也有人認為,用監控探頭抓拍拋物行為,需要解決的現實問題不僅僅有成本、資金來源,更為重要的是,此舉等于安排了一雙“眼睛”直接盯上居民窗戶,有侵犯個人隱私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