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組織調查必須嚴懲
2019-07-22 15:52:42
6月28日,山東省茌平縣紀委監委通報了2起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調查典型案例,其中一起為杜郎口鎮東大劉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劉延雙偽造證據、串供對抗組織調查問題。
隨著中央反腐整風越來越深入和常態化,有一部分官員接受調查,更有甚者,偽造證據、串供對抗組織調查問題。 既然對抗組織審查要“罪加一等”,為何一些官員還敢孤注一擲、鋌而走險?
筆者認為,一方面,他們抱有僥幸心理,自認為可以用金錢和所謂的“關系”搞定一切,殊不知黨的紀律面前人人平等,“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任其再如何掩飾,只會欲蓋彌彰;另一方面,他們紀律意識、法治觀念淡漠,缺乏遵章守紀的意識與道德,缺乏規則紀律的約束,心中缺乏對黨紀國法的敬畏,置黨紀國法于不顧,膽大妄為。
一個黨員若想得到長遠發展,就必須自覺主動接受組織監督,帶著一種自省的心理,一種感恩的心態虛心接受、積極配合組織調查。而對抗組織調查,就是在主觀上跳出了組織之外,劃清了與組織的界限,其后果可想而知。那些不知悔改、頑固不化的種種表現,是對組織的不負責任、對家庭和個人的不負責任,必然也會收到應有的懲罰。
反腐一直就是我們的不變政策,更是正風肅紀,凈化政治生態的必然要求。所以,要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科學規范權力的邊界,讓權力清單明明白白,讓權力進入制度的籠子,使制度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真正減少權力腐敗行為。每一名黨員唯有對黨忠誠,嚴以律己,做到守紀律、講規矩、知敬畏,才能去除權力的狂妄,驅散種種錯誤認知的迷霧,扶正祛邪,正本清源,喚醒初心,永葆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