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通報奔馳車禍致3死:經會診司機癲癇發作有誘因
新京報快訊 7月20日常州市委宣傳部微信公眾號發布“7.17交通事故最新相關調查情況”。
一、有網民反映肇事駕駛人突然出現暈厥、口吐帶血白沫是否癲癇發作。
經調取肇事駕駛人徐某春過往醫療診斷資料,2017年徐某春診斷為尿毒癥早期。2018年8月診斷為慢性腎衰竭,并伴有慢性腎炎綜合征、高血壓三級、腎性貧血、心功能Ⅲ級;同年9月做了腹部安裝腹膜透析管手術,自主進行“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腹透治療。2019年4月診斷為慢性腎臟病5期、中度貧血、心功能不全。
據肇事駕駛人徐某春、妻子王某如供述,途中徐某春突然出現暈厥,咬破舌尖,口吐帶血白沫,眼睛上翻,手腳僵硬,呼喚不醒。事故發生后,公安機關現場勘查,提取了有帶血白沫的汗衫,調取了事故發生時現場圍觀群眾用手機拍攝的徐某春在車內疑似處于暈厥狀態的視頻。同時,公安機關將徐某春帶至醫院全面檢查,經醫院診斷和組織醫療專家會診,徐某春在事故發生時的狀態符合“癲癇”的“癇性發作”,徐某春“尿毒癥、高血壓病、心功能不全”是“癲癇發作”的可能誘因。
二、有網民反映事故發生時,肇事駕駛人夫妻倆發生爭吵,妻子去搶方向盤,導致車輛失控撞人。
據肇事駕駛人徐某春、妻子王某如供述,途中徐某春突然出現暈厥,車輛失控,其妻王某如在喚醒徐某春未果、車輛偏離車道的情況下,想通過拔車鑰匙讓車子停下來,但未成功。
調取事故發生前沿路視頻監控顯示,車輛行駛中徐某春、王某如夫妻倆駕乘行為正常,未有在車內爭執拉扯等異常行為。據走訪調查徐某春、王某如關系人,均反映夫妻倆婚姻關系正常,未發現徐某春、王某如有家庭矛盾、鄰里糾紛、欠費欠債等反映。
三、有網民質疑肇事駕駛人徐某春有特殊背景。
經調查,肇事駕駛人徐某春,男,35歲,沭陽縣人,2002年來常在汽修店、汽車4S店打工,主要從事汽車鈑金、油漆工作;2014年至今,個體承接汽修店、汽車4S店汽車鈑金、油漆業務;2018年患病后,主要承接汽車鈑金、油漆等中介業務。其妻王某如,女,38歲,沭陽縣人,超市售貨員。夫妻倆及未成年的一子一女現租住在常州市武進區。夫妻倆父母親、兄弟姐妹均在沭陽原籍地生活工作,在常州的只有徐某春一個舅舅(開出租車)和王某如的一個姑媽(無業)。
四、有網民反映這起事故死亡人數不止警方公布的3人。
事故發生后,我市第一人民醫院、第二人民醫院、解放軍904醫院收治了事故受傷人員,有3人(2男1女)搶救無效死亡,現仍在醫院繼續接受治療的9人(5男4女),生命體征平穩。
五、有網民反映肇事車輛車載行車記錄儀視頻沒有公開。
經事故現場勘查、對肇事車輛的檢查和調查車主、車輛實際使用人,肇事車輛未安裝車載行車記錄儀。調取沿途道路視頻監控顯示,7月17日10時47分20秒,肇事車輛偏離車道向右變更車道至路東側;10時47分24秒,肇事車輛撞擊隔離護欄后進入非機動車道;10時47分30秒,肇事車輛與路口等候紅燈的電動車相撞;10時47分34秒,肇事車輛在撞到正常通過路口的汽車后停車;10時49分50秒,肇事車輛車門被圍觀群眾打開,有人用手機拍攝在車內疑似處于暈厥狀態的徐某春,事故發生前后時長約為兩分半鐘。
六、有網民反映肇事駕駛人穿拖鞋開車。
民警在現場處置時,確實發現肇事駕駛人徐某春腳穿拖鞋。
七、有網民反映肇事駕駛人是“病駕”。
肇事車輛駕駛人徐某春持有C1駕駛證,2007年11月29日初次領證,2012年8月24日由外地轉籍至我市,2013年11月25日期滿換證,駕駛證有效期為2023年11月29日。駕駛證初次領證、轉籍、期滿換證時提交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徐某春身體狀態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