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私募違法被罰4340萬元 7月份罰沒達2569萬元
據《證券日報》記者根據證監會公告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私募機構違法罰沒金額已達4340萬元,其中僅7月份就達2569萬元。
操縱市場違法行為遭嚴打
7月2日,深圳錚峰巨業投資有限公司控股股東、董事長吳毅健因三年前的操縱證券市場行為被證監會罰沒共計2559萬元。
此次處罰,是2019年下半年私募處罰第一單。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吳毅健在2016年2月2日至6月3日期間實際控制使用25個人名下的25個賬戶,先后操縱“豐華股份”、“拓日新能”、“粵水電”、“澳柯瑪”、“海信科龍”5只股票的股價。
吳毅健主要涉及“對倒交易”違規行為,在具體涉案期間,吳毅健既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標的股票交易的行為,也有在盤中集中資金優勢進行高價申報,連續買賣標的股票的行為,且在短期拉抬股價后大量賣出。
但吳毅健申辯表示本人并無任何操縱證券市場的動機,而是秉持趨勢投資策略,故而在操作上具有“快速建倉、快速調整、快速出貨”的風格,并非為了操縱股價。
對此申辯,證監會并不予以采納,認定吳毅健操作手法并非偶然、零星發生,而是在涉案期間反復、大量出現,足以印證吳毅健具有操縱股價意圖。最終,證監會決定沒收吳毅健違法所得1279.5萬元,并處以1279.5萬元的罰款,共計罰沒2559萬元。
同日,另一張“紅牌”直指時任西藏東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成都立華投資有限公司交易員的丁貴元。
丁貴元主要是因“老鼠倉”違規交易遭罰。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交易員丁貴元負責長安基金旗下專戶 理財產品“長安東成1號資產管理計劃”一子賬戶的投資決策及交易。2014年8月份至2015年4月份期間,丁貴元知悉并利用未公開信息從事相關股票交易,操作其名下的個人證券賬戶,趨同其負責的東成1號子賬戶交易相關股票。趨同交易成交金額達3383.12萬元,最終趨同交易反虧10萬元。
因此,證監會認定丁貴元構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行為,被責令改正,并被處10萬元罰款。
7月份證監會連出兩張“紅牌”,再次明確監管機構對私募領域違法行為的嚴打決心。
對此,業內人士告訴《證券日報》記者,監管趨嚴是業內普遍認同的事實,這也有利于私募行業在規范中發展,目前私募機構正逐漸走向合規合法化,并通過各種合規風控方式杜絕違法違規行為。
年內罰沒金額達到4340萬元
事實上,早在今年年初,已有兩張罰單指向私募機構。今年1月份,曾經的2016年私募冠軍蘇思通因為操縱云煤能源等5只股票的股價被證監會處罰。藍海思通作為蘇思通直接負責主管企業,被證監會認定公司利用資金優勢,通過連續交易、對倒、尾盤拉抬等方式影響“云煤能源”等5只股票價格和交易量,行為已違反關于禁止操縱證券市場的規定,已構成操縱證券市場行為。
因此,證監會對藍海思通沒收違法所得513.7萬元,并處以1227.4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蘇思通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
《證券日報》記者統計證監會公告數據顯示,今年年內私募機構罰沒金額已達4340.1萬元。早在今年年初,證監會就發布了“2018年證監稽查20起典型違法案例”,其中一起私募基金從業人員“老鼠倉”遭嚴懲成為典型案例。對于這類私募違法行為,證監會多次明確表態,私募機構及從業人員必須樹立合規守約意識,不得突破法律底線,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記者 王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