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二選一”弊端凸顯 怎么算賬都是消費者吃虧?
《電子商務法》自1月1日起實施,已滿半年。本來應該規范的電商“二選一”問題卻在這個年中凸顯,為什么如此?難道真的無解?
電商“二選一”仍未走遠
“618”電商年中大促已經過去一段時間了,期間爆發的格蘭仕被迫“二選一”問題現在依然沒有結果。有網友甚至稱,反而有種愈演愈烈的態勢——畢竟原來那些年,“二選一”可能是行業公開的秘密,現在都開始公開互懟了。
近日,中新網記者實測,在天貓首頁搜索“格蘭仕”,結果顯示,商品第一排依然沒有“格蘭仕官方旗艦店”任何商品;但如果搜索其他品牌,例如“美的”、“三只松鼠”等,第一排商品基本都會有相應品牌旗艦店內商品展示。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律師麻策表示,如今電商行業確實存在類似“幾選一”的情況,這是一種不合法、不合理的商業安排。
國家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日前發布報告稱,“格蘭仕懟天貓”事件輿論總體負面評價占比55%,多數觀點認為天貓做法涉嫌壟斷,并抨擊其“二選一”的做法損害電商市場健康發展。
“正面和中性的評價占比45%,一方面部分輿論對該事件持觀望的態度,等待監管部門對事件進行定奪,也有少數輿論認為天貓這樣做無可厚非。”上述報告稱。
多部門加碼監管,網劍行動來了!
針對年中凸顯的電商“二選一”問題,記者注意到,近來多個部門發聲。
在“618”前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召開相關座談會,禁止通過協議等方式限制、排斥促銷經營者參加其他平臺組織的促銷活動。京東、阿里巴巴、蘇寧易購、國美在線等相關負責人均出席座談會。
格蘭仕事件后,中國家用電器協會官網發聲,“堅決反對電商平臺利用優勢地位強迫家電企業和各類商戶‘選邊站’或‘二選一’的做法。”
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6月至11月聯合開展的2019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明確要嚴厲打擊不正當競爭行為,依法查處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限制平臺內經營者參與其他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經營活動等行為。
為何電商“二選一”難杜絕?
《電子商務法》實施半年,為何電商領域仍存“二選一”情況?
有分析指出,《電子商務法》實施后,雖然對“二選一”問題有了規范,但架不住平臺一些軟性的手段,這塊依然處于灰色地帶。甚至也有評論認為,“電商法難遏‘二選一’”。
記者注意到,目前電商平臺因“二選一”問題強制企業關店行為基本消失,但是對于“流量為王”的時代,平臺依然可以通過“小動作”,例如限流等手段,強制品牌“二選一”,畢竟流量某種意義上就相當于銷售量。
據格蘭仕公開的資料顯示,在“618”期間(1日至18日),格蘭仕官方旗艦店流量同比下滑41.05%。
麻策稱,電商“二選一”,其本質是為了爭奪稀缺的優質商家資源,并試圖擠壓競爭對手平臺的商業空間,最終迫使消費者轉向商家生態更為豐富的電商平臺。
最后都是消費者買單?
看似“二選一”是電商平臺和品牌企業的角逐,但實際侵害的卻是消費者權益。
不少網友指出,“如果某種產品被某一個大的平臺壟斷,要買該產品只能去某一個平臺,那么平臺豈不是可以隨意抬高定價,貴的產品還是消費者買單。”
中國家電協會認為,這一問題如果放任下去,最終會傷害中國家電制造產業,也必將損害消費者利益。
記者注意到,之所以有強制“二選一”,和電商平臺的扣點有莫大的關系。因為每家電商平臺扣點不同,有的5%,有的1%或2%,所以品牌方想保證一樣的盈利,在各個平臺上同一種產品售價不同。
“在哪家平臺售價貴,平臺肯定不愿意呀。”有業內人士向中新網記者透露,這時商家只有兩個選擇,要么選擇保證利潤,將各個平臺商品統一抬高至最高價;要么就是‘二選一’,只在某個平臺上賣貨,沒有價格對比就沒有傷害。而這兩種情況其實都是消費者吃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