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嚴監管持續:上半年近20位險企高管丟工作
新京報記者據銀保監會官網不完全統計發現,上半年,監管針對保險業共開出374張罰單,罰款金額超過6000萬元。對比去年同期620張罰單、處罰金額超過1億元的情況,可以發現,今年以來保險業罰單數量已減少近四成,處罰金額幾近減半。
針對今年上半年保險業的監管情況,北京聯合大學管理學院金融系教師楊澤云對新京報記者表示,今年上半年的處罰數量和罰款金額雙降,既有去年“最嚴監管年”的威懾力,也有監管回歸常態的原因。
據記者了解,進入2019年,監管的整治工作主要包括鞏固亂象整治工作成果,持續推動重點領域問題整治等。多位保險業內人士認為,下半年,保險行業亂象有望得到進一步遏制。
“造假”“不誠信”成為險企受罰主因
今年7月4日,中國銀保監會副主席梁濤表示,近幾年來,由于多種原因,我國保險機構經歷了一個快速發展階段,也出現了盲目擴張的亂象。亂象集中表現在公司治理薄弱、違規資金運用、產品創新不當、銷售誤導、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等方面。
新京報記者研究發現,今年上半年,監管開罰單的原因大多集中在上述方面,例如編制虛假資料、虛構業務套取費用;給予或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等。
記者注意到,編制虛假資料、虛構業務套取費用的行為,不少發生在財險公司。近年來,車險行業競爭激烈,一些中小財險公司為了獲取車險業務,只能用高昂的手續費從中介渠道中購買業務,但監管對車險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的比例又有所限制,一些公司鋌而走險,通過虛構業務等方式,套取手續費,從而搶占車險市場。
此外,欺騙投保人的行為也時有出現,具體行為包括,夸大解釋保險產品收益、夸大解釋保險產品責任范圍、誘導投保人不如實回答回訪問題等,這些行為損害了投保人的利益。
楊澤云表示,保險經營的四大原則之一是“最大誠信原則”。然而,無論此前的處罰,還是今年上半年的處罰,“虛列費用,編造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等保險機構不誠信的行為,成為公司遭受處罰的主因。
“如何使得保險機構遵循最大誠信原則,是保險機構面臨的問題。保險機構及其個人的不誠信行為,不僅僅使得某一個保險機構或個人遭受處罰,更使得整個保險行業聲譽和美譽下降,從而影響整個行業的發展。”楊澤云分析稱。
人保壽險等險企營銷員發不實朋友圈被罰款
如今,朋友圈已成為不少保險人宣傳產品的一大渠道。但是,若在朋友圈發布不實的保險產品信息,將受到監管的處罰。今年上半年,就有不少公司或個人因此收到罰單。
今年1月28日,工銀安盛山西分公司收到的罰單顯示,經查,工銀安盛山西分公司銀保部制作并使用含有夸大產品收益、利用停售進行虛假宣傳內容的課件,使用對象為參加沙龍講座的特定人群。時任工銀安盛山西分公司銀保部副經理游小紅利用微信朋友圈向不特定人群發送夸大保險產品功能的信息。由于違反相關規定,工銀安盛山西分公司須改正并被罰款6萬元,游小紅被罰款1萬元。
1月29日的一份罰單顯示,2017年,人保壽險資陽中支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呂伶、魯建華在微信朋友圈轉發含誤導內容的自媒體文章,兩人因此分別被罰款1萬元。
去年6月份,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加強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的通知》(簡稱《通知》)對相關風險進行提示。《通知》稱,由于自媒體渠道參與門檻低、發布主體多、信息審核弱、轉發傳播快,已成為保險銷售誤導、不實信息傳播的高發領域,嚴重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通知》還表示,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應當提高官方自媒體信息的更新頻率,提升信息質量,并向所屬保險從業人員提供可供轉發的信息鏈接,保證保險從業人員有充分、準確的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信息來源。